有关中文通用域名解析规则变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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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合作伙伴,您好:
       非常感谢您长久以来对新网互联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及服务一如既往的支持与认可。
       根据CNNI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于“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含跳转)”的具体解释,从2011.06.17开始中文通用域名注册后默认状态为没有开通解析服务,开通域名解析服务需要提交如下相关网站备案材料:
       一、域名指向国内网站,需先进行网站备案,并按下面网页提示将网站备案号提交至新网互联,经审核无误后,将为您的域名开通解析服务。
       二、如果您的域名用于解析至境外接入网站或非网站用途,请您按照下面要求提交书面材料扫描件,经审核无误后,将为您的域名开通解析服务。
       为避免影响您的域名请及时了解规则并上传域名备案材料开通解析。
2011年6月16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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